《清史稿·表·卷三十七》

  疆臣年表一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

  一国治乱,君相尸之。一方治乱,岳伯尸之。清制:疆帅之重,几埒宰辅。选材特慎,部院莫儗,盖以此也。开国而后,戡藩拓边,率资其用。同治中兴,光绪还都,皆非疆帅无与成功。宣统改元,始削其权,则不国矣。唐之方镇,元之行省,史不表人,识者病之。今表疆臣,先列督、抚,附以河、漕。东三省外,北尽蒙、疆,西极回、藏,将军、都统,参赞、办事大臣有专地者,皆如疆帅,今并著焉。

上一章』『清史稿章节目录』 『下一章

相关翻译

写翻译

相关赏析

写赏析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
翻译

热门诗词

古文典籍

热门名句

热门成语

热门搜索:种子下载郑爽明星绯闻2018 ios迅雷下载地址中国明星排行榜100名范冰冰最佳磁力搜索天堂八佰电影迅雷下载1080樱桃bt种子
櫻花の島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