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·庄公·十八年》

  一、十有七年,春,齐人执郑詹。

  人者,众辞也。以人执,与之辞也。郑詹,郑之卑者也。卑者不志,此其志何也?以其逃来志之也。逃来则何志焉?将有其末,不得不录其本也。郑詹,郑之佞人也。

  二、夏,齐人歼于遂。

  歼者,尽也。然则何为不言遂人尽齐人也?无遂之辞也。无遂则何为言遂?其犹存遂也。存遂奈何?曰齐人灭遂,使人戍之。遂之因氏饮戍者酒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此谓狎敌也。

  三、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

  逃义曰逃。

  四、冬,多麋。

上一章』『谷梁传章节目录』 『下一章

相关翻译

写翻译

相关赏析

写赏析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
翻译

热门诗词

古文典籍

热门名句

热门成语

热门搜索:迅雷手机下载免费安装有人有片迅雷资源吗2020年明星排行榜手机迅雷极速版下载手机电影网80s李宗㟨全集未删减版
櫻花の島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