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·庄公·二十五年》

  一、二十有五年,春,陈侯使女叔来聘。

  其不名何也?天子之命大夫也。

  二、夏,五月,癸丑,卫侯朔卒。

  三、六月,辛未,朔,日有食之。

  言日言朔,食正朔也。鼓,用牲于社。鼓,礼也。用牲,非礼也。天子救日,置五麾,陈五兵五鼓,诸侯置三麾,陈三鼓三兵。大夫系门,士系柝。言充其阳也。

  四、伯姬归于杞。

  其不言逆何也?逆之道微,无足道焉尔。

  五、秋,大水。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门。

  高下有水灾曰大水。既戒鼓而骇众,用牲可以已矣。救日以鼓兵,救水以鼓众。

  六、冬,公子友如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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