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·襄公·十年》

  一、十年,春,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、齐世子光,会吴于柤。

  会又会,外之也。

  二、夏,五月,甲午,遂灭傅阳。

  遂,直遂也。其曰遂何?不以中国从夷狄也。

  三、公至自会。

  会夷狄不致,恶事不致,此其致何也?存中国也。中国有善事,则并焉。无善事,则异之存之也。汲郑,逃归陈侯,柤之会,存中国也。

  四、楚公子贞、郑公孙辄帅师伐宋。

  五、晋师伐秦。

  六、秋,莒人伐我东鄙。

  七、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齐世子光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伐郑。

  八、冬,盗杀郑公子斐、公子发、公孙辄。

  称盗以杀大夫,弗以上下道,恶上也。

  九、戍郑虎牢。

  其曰郑虎牢,决郑乎虎牢也。

  十、楚公子贞帅师救郑。

  十一、公至自伐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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