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季北略·卷十一·郑芝龙击刘香老》

  初,芝龙为海盗,天启七年,犯闽中铜山、中左等处。崇祯元年。五月招之,九月芝龙降于巡抚熊文灿,授以游击。五年壬申十一月,刘香老犯福建小埕,芝龙击走之。六年,海盗刘香老犯长乐。甲戌四月,又寇海丰。乙亥四月,芝龙合粤兵击刘香老于四尾远洋,香老胁兵备道洪云蒸出船止兵。云蒸大呼曰:我矢死报国,亟击勿失,遂遇害。香老势蹙自焚,溺死。康永祖、夏之木、张一杰脱归。十三年八月,加芝龙总兵。芝龙既俘刘香,海氛颇息,因以海利交通朝贵,寝以大显。

  芝龙,泉州人。泉州郡城南三十里安平镇,芝龙府在焉。芝龙幼习海,知海情,凡海盗皆故盟,或出门下。自就抚后,海船不得郑氏令旗,不能往来,每一船例入三千金,岁入千万计。芝龙以此富敌国,自筑城于安平海稍,直通卧内,可泊船,径达海。其守城兵,自给饷,不取于官。旗帜鲜明,戈甲坚利,凡贼遁入海者,檄付芝龙,取之如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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